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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洪凱音、王玉樹╱台北報導】

《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》將強制要求企業使用一定比例再生水,但汙水處理廠處理後,須經再生水廠進一步淨化才能用於工廠生產製程,行政院通過的六大再生水示範廠方案,2020年才能全數完工,即使商轉,還有接管到工業區問題待解決,學者指出,在配套全未到位下,新制要落實,得再等10年。

營建署官員不諱言地指出,再生水應用在工業製程上還有一段路要走,目前全台54座汙水廠,每日處理330萬噸汙水,但僅2.5萬噸回收用於汙水廠區澆灌、清洗,及缺水時供周邊民眾取用澆灌,無法用於工廠製程;計畫投資151億,在全台興建6座再生水示範廠,預估最快2020年完工,每日提供28萬噸用水,還需配合營建署接管工程,才能將再生水接到臨海等工業區提供廠商使用。

據瞭解,目前6大示範廠僅高雄鳳山案近日將招商,其他須經濟部等單位提出需求評估,再研究高雄臨海廠、台中市豐原廠與福田廠、台南市永康廠與安平廠招商時程。

台灣水環境再生協會名譽理事長歐陽嶠暉指出,即使再生水條例通過,但無法完全百分百解決水資源短缺問題。目前公共衛生下水道鋪設率不到3成,很多地區無法經過下水道回收生活汙水。

工研院副組長李士畦表示,6座再生水廠若每日能提供28萬噸,表面上數字不高,但卻能積少成多,估算年生產逾1億噸再生水,稱得上台灣水資源的新生力軍,但花這麼多錢建設,是否符合多數廠商用水標準,須全盤考量團體服創意新北市製衣廠。071BCD09D19A45E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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